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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重庆公益机构召开《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题研讨会

媒体报道 巴渝公益 9年前 (2016-06-01) 4987次浏览 已收录 扫描二维码

14 时讯(实习记者 罗方李) 5 月 31 日,在渝中区巴渝公益和南岸区益友公益的邀请下,我市江津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重庆渝州事业服务中心、重庆公益网等 10 家公益机构和 2 家媒体在渝中区国贸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召开《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题研讨会。会议经过研究、讨论对意见稿提出了若干建议。

【华龙网】重庆公益机构召开《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题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5 月 26 日,国家民政部就《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 9 章 65 条,是对 1998 年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进行的修订。

征求意见稿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为“社会服务机构”。征求意见稿对“社会服务机构”重新定义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提供社会服务”、“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国家鼓励兴办社会服务机构”“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社会服务机构、对社会服务机构捐赠的个人和组织“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意见稿还降低社会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规定对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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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在讨论

本次研讨会经过 3 个小时的研究、讨论、辩论对意见稿提出了若干建议,如:总则第七条中的“优惠政策”,应当具体落实有明确规定,建议“可参照《慈善法》”;第三章第十一条中关于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公益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3 万元”,基于放宽公益机构准入条件、鼓励公益机构发展,建议“参照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取消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机构注册资金,或将‘注册资金’改为‘开办资金;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中所有涉及“日”的全部改为“工作日”,相应的 10 日、15 日、30 日、60 日修改为 5 个工作日、10 个工作日、15 个工作日、30 个工作日,且民政处理时长与社会服务机构提交相应材料的时长对应;取消对分支机构的区域限制…..

 

据悉,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登录民政部网站、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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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简称“巴渝公益”或“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是在原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基础上于2013年12月9日正式在渝中区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