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 ——鲁迅

重庆市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

政策文件 巴渝公益 8年前 (2016-08-18) 4703次浏览 已收录 扫描二维码

近年来,我市着力围绕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一手抓积极培育扶持,一手抓严格监督管理,全市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截止 6 月底,全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有 15705 家,同比增长 5.1%,其中社会团体 7337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8298 家、基金会 70 家;区县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2000 余家。

一是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从 2013 年开始,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简化审批程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环节,下放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出台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标准和扶持公益服务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行业协会清理规范工作,2193 家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脱钩分离,5448 名领导干部退出所兼任的社团职务,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2012 年以来,采取免费轮训方式,对各类社会组织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 31 期 4226 人次,提高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社会组织自律运行和规范发展提供了人才队伍保证。

三是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出台《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起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长效机制。近年来,积极帮助社会组织承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85 个资金 4199 万元,市财政安排资金 8100 余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有力助推了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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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简称“巴渝公益”或“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是在原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基础上于2013年12月9日正式在渝中区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