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014-2016年发展计划
(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巴渝公益”)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正式注册成立,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在未来发展的第一个三年里,做好从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到巴渝公益的转型工作,实现本中心内部管理体制基本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作团队,业务板块初步形成,业务收入超过 100 万,在渝中区建立基本工作基础,对外合作关系良好,巴渝公益在政府、社会组织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等目标。
一、实现机构顺利转型
本中心自 2005 年初步形成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发展规划,到 2008 年有第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与济溪环境交流网络合并注册重庆济溪环境咨询中心,至 2010 年底济溪搬离重庆前往成都后独立发展,在注册前具有一定的发展历史。中心在 2013 年 12 月 9 日实现正式注册后,应在一年内完成组织转型的基本工作,理清历史,建立制度体系,为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实际情况,在三年内建立中心治理的基本规章制度,根据中心发展需要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逐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中心制度体系。
三、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
加大专职工作团队的组建工作,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两方面的工作,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从志愿者中培养核心志愿者,通过实习、见习等方式,建立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在第一个三年达到 7-10 人的团队规模。
针对专职工作人员,逐步提高福利待遇,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心发展情况逐步缴纳住房公积金,逐步完善薪酬福利体系。
四、调整业务结构,优化业务板块
在发展初期以立足社区开展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为主的社会服务项目,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项目活动为主,根据工作的推进,逐步调整业务结构,在第一个三年内初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几大业务板块。
要加强精品服务项目的开发,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品牌项目。
五、逐步建立健全理事会治理机制
根据社会组织发展需要,结合《章程》的要求,第一届理事会为顾问型理事会,中心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征求理事会成员意见,基本上采取法定代表人治理结构。在第一届理事会任期结束时,对第一届理事会进行换届,增加理事会成员名额,调整理事会成员结构,逐步形成资源型理事会,为第三届理事会建设成为治理型理事会奠定基础。
六、逐年提高业务收入
在第三年各类社会服务收入超过 100 万元。逐步调整业务收入来源,单一来源不高于总收入三分之一,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收入比例,减少重庆市外资金来源,逐步实现资金来源本地化,确保中心发展不受外部其他组织发展的影响。
七、打造好渝中区根据地
中心注册后,应加强业务板块的调整工作,半年内停止所有重庆市外开展的项目,逐步减少渝中区外的项目活动,一年内实现除挂名合作、临时性外出开展的活动外 95%以上的业务活动立足渝中区,在三年内完成渝中区根据地建设。
八、建立良好的对外合作关系
加强与重庆市内政府、企业、媒体和相关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继续维持中心长期积累的外部关系,加强日常交流和持续性项目合作。